《中國制造2025》中扶持政策的第四項旨在“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”,強調加強財政資金對制造業的支持,采取PP模式靈活運用民間資本,創新財政資金支持方式。同時,還明確提出對當前科技計劃(專項、基金等)管理的改革,對政府采購政策和使用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等鼓勵政策的完善與落實,實施有利于制造業轉型升級的稅收政策,推進增值稅改革,完善企業研發費用計核方法, 切實減輕制造業企業稅收負擔。
l 充分利用現有渠道,加強財政資金對制造業的支持,重點投向智能制造、“四基”發展、高端裝備等制造業轉型升級的關鍵領域,為制造業發展創造良好政策環境。
l 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)模式,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制造業重大項目建設、企業技術改造和關鍵基礎設施建設。
PPP合作模式
l 創新財政資金支持方式,逐步從“補建設”向“補運營”轉變,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。
此外,還包括對當前政策的完善與落實
l 深化科技計劃(專項、基金等)管理改革,支持制造業重點領域科技研發和示范應用,促進制造業技術創新、轉型升級和結構布局調整。完善和落實支持創新的政府采購政策,推動制造業創新產品的研發和規模化應用。落實和完善使用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等鼓勵政策,健全研制、使用單位在產品創新、增值服務和示范應用等環節的激勵約束機制。實施有利于制造業轉型升級的稅收政策,推進增值稅改革,完善企業研發費用計核方法,切實減輕制造業企業稅收負擔。